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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結一起“游戲代練人員惡意毀號”案,判決某代練服務經營者賠償玩家損失。
根據官方公布信息顯示,王先生購買某網絡游戲賬號并充值共花費了46922.8元。為加快提升游戲賬號等級,王先生隨后在S公司經營的網店購買了代練服務。代練服務期滿后,王先生登錄游戲賬號,竟然發現自己賬號中百余名“武將”角色全部被分解刪除,涉案游戲角色一經分解無法恢復。王先生遂找到S公司要求賠償,但未協商一致,于是將S公司訴至法院,要求S公司賠償經濟損失46922.8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先生向S公司購買游戲代練服務并支付對價,S公司作為游戲代練服務的經營者,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院認為可以根據王先生購買賬號和后續充值的投入成本來衡量損失,對王先生主張的損失金額,法院予以支持。S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向王先生賠償4692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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